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部门 |
工作措施 |
备注 |
海 西 州 水 利 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局办公室 |
利用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等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局水政水资源科 |
采用集中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网络信息发布、培训等方式对用水企业和用水户进行宣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
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采取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等;结合平时行政执法,加强建设单位、企业等遵法守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结合6月1日-9月30日汛期,开展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
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为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海霞; 联系电话:822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