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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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清单(2018年)
2018-04-28 09:46  

单位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部门

工作措施

备注

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局办公室

利用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等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局水政水资源科

采用集中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网络信息发布、培训等方式对用水企业和用水户进行宣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采取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等;结合平时行政执法,加强建设单位、企业等遵法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结合6月1日-9月30日汛期,开展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为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海霞;

联系电话:822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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