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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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科
2011-05-31 00:00  

水政水资源科职责:

统一管理水资源,依法对全州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编制拟订全州水资源管理保护的地方性条规、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测江河湖库及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监督检查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市、县间的水事案件,按照有关法律对全州水土保持及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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