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行河长制为抓手,推动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深化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省、市、县、乡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已经建立,5907名河长巡河超过五万人次;省、市、县有关工作制度全部出台;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完成推行河长制中期自评估工作。各地工作呈现新亮点。
西宁市提升河道管理保护成效建设幸福西宁。发挥市场机制,开展河道管护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化公司承担试点河段水域岸线巡查、水面漂浮物打捞、河道保洁等任务。购置无人机巡河,在部分河段设置“河道管护意见箱”,打造立体交叉监管模式。以“公安+城管”的警城联勤方式联合执法,解决问题。湟源县波航乡把星期五确定为“党员义务巡河日”,在波航河推行网格化管理。河道管理保护成效明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幸福感提升。
海东市突出问题整治确保一江清水出城出省。开展湟水河、大通河流域水电站生态基流专项检查,督促水电站管理单位安装实时监控设施,合理安排泄放水量,保障下游生态基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黄河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段非法采砂场进行专项整治,非法采砂场已全部关闭或取缔。对湟水河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段无证取水、生活垃圾及污水乱倒乱排现象进行清理,垃圾河段基本消除,确保一江清水出城出省。
黄南州健全组织机构推动体制机制高效运转。黄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组织机构建设。州编委发文批准正式成立州河长制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为河长制体制机制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泽库县多禾茂乡将河流管护责任细化至牧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了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管护责任,使每一牧户都成为河长。
海北州落实河长制助推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西海镇金银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祁连县环八宝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门源县浩门镇城区防洪综合治理和青海湖湖滨防沙治沙工程,加快推进西海镇达玉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安全、生态、和谐”的水生态系统正在逐步显现。开展“拯救湟鱼”行动,保护生态链。
海西州坚持目标导向促进河湖面貌逐步改善。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提出了实现重点河流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管护机构、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有牢固堤防、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的“四无六有”管护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海南州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各项工作纵深推进。对州、县、乡、村四级河长最低巡河频次作出规定,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印发《海南州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对今年考核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玉树州、果洛州引导公众勇当草原护河先锋。设立企业河长、牧民河长、僧侣河长、马背河长,在保护河湖资源的过程中,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玛多县推行网格化管理,以乡(镇)、村、自然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落实河湖管护网格员。(青海省水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