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州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州水利局工作安排,3月31日,海西州水保站与乌兰县水保站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乌兰县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现场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联合督导组对乌兰县境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后,组织4家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在会上对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相关企业如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达到水土保持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企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企业负责人要统一思想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正确认识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坚决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水土保持工作,杜绝各类弃土弃渣乱堆乱放,将人为水土流失量降到最低;二是对达到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求其尽快开展水保验收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水保部门沟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明白的事项及时进行沟通汇报,确保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与水保部门保持无缝对接。州水保站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频次,从严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并依法依规做好对企业的协调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