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督促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海西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根据《关于开展海西州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安排,12月21日—22日赴乌兰县开展矿山企业和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阅台帐资料并对工程措施中道路砾石铺设、浆砌石截水沟、工业场地的植物措施、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乌兰县境内的西宁银龙铁道工程有限公司肯德隆采石场和乌兰县益多新能源有限公司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均已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要求落实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执法人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弃碴堆放与道路平整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乌兰县水保站做好后期跟踪检查工作。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保执法,使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在建设项目中应当严格遵守水土保持法,按水土保持方案科学施工,安全管理,严把质量关,才能达到水土保持法要求的设施验收条件,有效预防人为水土流失,达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目的。同时两地联合执法活动的开展为乌兰县水保站在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为以后开展水保执法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