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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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春汛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17:07  

各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行委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州春季平均气温在1.1~8.5℃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各地偏高1.1~1.6℃,尤其是东部地区开春后气温回暖快。随着气温的逐步回升,都兰县宗加地区已发生了融雪性洪水引发的洪水灾害。

近期我州东部地区出现了降春雪过程,尤其是德令哈达到了大雪量级,当前山区积雪依然存在,随着气温回升,需重点防范局部地区快速升温引发的局地融雪洪水。尤其是历年春汛多发的都兰察汗乌苏河流域,及2017年发生春汛的乌兰卜浪沟地区。

为了确保今年我州春汛安全,按照州水利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在做好2018年春季防旱抗旱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上岗到位,加强会商,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强化水库调度,全力做好防春汛除险的各项工作,确保堤防、水库、水电站,尤其是在建重大水利工程的春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要密切监测水情,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加强对水情、汛情的监测工作,尤其要准确掌握重点河流水情、汛情的动态信息,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各地要建立防春汛会商制度,组织气象、水文等部门进行适时会商,掌握春汛变化趋势,加强对防汛的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是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各地要在重点河段、重点工程、水库和水电站等设立专人值守,要及时掌握有关春汛的相关信息。各地防办要视情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严格遵守信息上报的程序,加强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通讯畅通。

三是要迅速上岗到位,加强调度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当前防春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防汛责任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迅速上岗到位。要组织力量对堤防、在建工程围堰等险工险段进行应急加固。

四是要通知沿河村镇,确保人畜安全。各地要加强对沿河居民的管理,做好防春汛的宣传工作。并对重点地区的人员要视情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沿河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是要强化水库管理,合理蓄泄洪水。对水库的安全度汛要高度重视,要加强检查和管理,特别是病险水库和小型水库,要抓紧落实抢险物资物料,做好应急度汛的各项准备。要全面加强对水库泄洪设施的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各地于3月30日(星期五)前将防春汛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州防汛办,后期根据情况随时续报。

联系人:张丽媛13909776259;张怀宇18697243080

联系电话(传真):0977-8222276

电子邮箱:hxfb276@126.com

海西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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